(九)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系统的多种经营活动。要鼓励体育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市场需求兴办投资少、见效快、收益高的经济实体,开展多业助体的经营创收活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对体育系统现有的各类经济实体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加以规范;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多种经营活动的宏观管理,采取切实措施遏制经营收益的福利化倾向,确保创收收入的大部分用于体育事业的发展。同时还要重点抓好体育行业与外单位合作经营、合作开发中的产权界定、评估、签订合同等工作,防止在体育产业经营开发中国有资产的流失。
(十)制定和完善体育事业经济政策,为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要大力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对体育事业发展的有关财政政策、体育基本建设的投入、投资政策、税收政策、价格政策、社会对体育公益事业赞助方面的政策、体育彩票和体育基金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和落实体育事业单位及经济实体进行多种经营来补助体育事业的优惠政策,执行有关人事、财务和资金等方面的政策,使之落到实处;执行国家的有关税务政策,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为体育产业的大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发展体育产业的基本措施
(十一)加快体育单项运动协会的产业化发展。按照深化体育改革、到本世纪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协会制的要求,有条件的单项运动协会及有关运动训练单位要以实体化、产业化为方向进行体育产业的开发,要在抓好本项目业务管理的同时,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有利条件积极培养和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和健身娱乐市场,兴办经济实体,充分发挥本项目的广告宣传效应,争取社会的赞助,举办各类商业赛事,开发专利产品,建立项目发展基金等活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一些基础好、市场开发潜力大的项目要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步伐,由差额管理转为自收自支,力争为国家经济发展作贡献。
(十二)体育设施是开展体育活动、从事体育经营的重要场所,是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应坚持“以体为本,多种经营”的方针,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在确保体育业务指标完成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身的人力和闲置的场地设施,以体为本,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以体养体、以副助体,逐步提高体育场馆自我补偿、自我更新的能力,要充分发挥现有体育设施的社会服务功能,对体育场馆实行企业化管理,使之由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向社会全面开放,并提供多样化的体育服务。新建体育设施应当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齐全,便于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便于综合利用和经营开发。要建设一批能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达到小康后体育消费需要的体育设施,在一两个城市建成能举办夏季奥运会的体育设施。